烟台北京营业执照变更
企业股东变更流程
- 作者:财税网
- 发表时间:2020-06-1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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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股东投票要求:
1.如果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规则、兼并、分立、关闭或改变方式,股东大会必须做出选择。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1款的规定,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做出选择,由全体股东签署选择文件。
2.股东会必须通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能对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兼并、分立、关闭或者变更公司方式做出选择。
此外,如果公司变更名称,应在做出变更或选择之日起30天内要求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的变更要求公司注册一年以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因兼并或分立而存续的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要求变更登记事项。因兼并或分立而关闭的公司应申请注册。因兼并或分立而新成立的公司应申请注册。公司发生兼并或分立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并提交兼并协议和公司兼并或分立的相关证明以及债务清偿情况的说明。
公司变更的企业类型,应当根据变更公司相应的设立条件,请求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并提交相关材料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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